Wednesday, April 07, 2004

【故事】我还想再挣扎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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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21日到到5月31日,这短短十天时间里,杜小云已经先后找了深圳南湖派出所,晶报,深圳法律援助中心,中级法院……在这之前,她从来没有跟这些机构组织发生过联系,她只是深圳罗湖区世界金融中心一间餐厅的员工。每天的生活很简单,早上起来,跟同一居室住的十几个女孩一起洗刷完毕,就走路去餐厅上班,一直忙到晚上酒店,就回宿舍睡觉。没有星期天,每个月有四天的休息日,一般在宿舍内休息,偶尔会去网吧上网,直到21日晚上发生的事情,彻底搅乱了杜小云机械而枯燥的生活,在她的生活里,一下子多了很多内容:媒体、片警、笔录、维权、法律、法院……

中森名菜,位于罗湖世界金融中心二、三楼,杜小云就在这里打工,是餐厅的服务员,杜小云称,5月21日晚,有桌客人大概有八九个人,其中好几个是坐轮椅的残疾人,在餐厅消费,吃饭的气氛挺不错的,消费了1090元,最后买单的是一个男客人,段小姐当着他的面,把钱又数了一遍,发现客人给的钱不够帐单显示的数目,于是提醒客人把钱补上,但客人认为是段将钱偷了,事件发生后该餐馆楼面经理和其中一名女客人将其带至员工洗手间强行解开胸衣搜身,没有收获。随后,客人补足金额,悄然离去。餐厅方面安慰了几句段,但没有针对此事的道歉,口头的,或者书面的。

于是,杜小云她辞职了,她说只有辞职才有时间来讨要说法,用她的话说是:我还想在挣扎几下,她先找了晶报——深圳的一家市民报纸,该报记者于5月23日刊发了一片题为《一餐厅服务员投诉称遭脱衣搜身 》的配图报道。这让她很受鼓舞,她还去派出所做笔录,并且带了一名证人去,这个证人是餐厅的清洁工,因为要辞职了才站出来给杜小云作证。派出所的意见是让段去法院告餐厅,于是,杜小云就去了法院,站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高高的台阶下面,她感到无所适从,她甚至不知道应该找什么人,应该说什么,她被解开胸衣的一瞬间只是时间标尺上的一个小格,过去了就过去了,而她无法在法律面前畅所欲言却是个凝固的命题。有人告诉她,深圳还有一个法律援助中心,杜小云也去咨询了,除了拿回一本印着国徽的法援小册子,她一无所获,工作人员告诉她,她不是法律援助的对象,1,她有收入,2,她不是残疾人,3,她的案子还没有被法院受理,也就是说,还有比她更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多的是。

按照餐厅的规定,三天之后,杜小云搬出了她住的餐厅宿舍,搬到了一个老乡家里,问她有什么打算,她说她要回家乡去了,在这个城市打工不安全,6月5日,抓拍城市再次联系杜小云的时,她说我刚刚到家,我家在湖南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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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小云手拿法律援助的小册子,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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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给员工租用的宿舍,三室一厅,住了18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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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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